(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办理条件属我县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全县低保标准,且符合金堂县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二、提供资料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1.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收入证明(提供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原始工资单凭据)提交原件及复印件;2.家庭中有重大疾病的应当提供病情证明复印件。
有以下情况的申请家庭需要额外提供:1.家庭成员有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判决书、协议书等材料复印件;2.涉及到拆迁征地的提供相关拆迁赔偿资料;3.有重大刚性支出(教育、医疗)的应提供相关证明;4.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三、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承诺书);2.镇(街道)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包括信息核对、入户调查);3.镇(街道)根据走访情况决定是否开展民主评议;4.镇(街道)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5.县民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