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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关系着病残职工的切身利益。今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驻马店市2023年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正式启动。
鉴定对象:全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中,患有严重疾病或非因工伤残、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且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职工,均可申请鉴定。
8月29日—9月20日为申报材料准备阶段;9月21日—30日集中在网上上传材料,9月30日前将所受理材料上传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9月20日之前,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档案托管人员和失业人员可分别向人事代理机构或失业保险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呈报单位要对申请人的病情状况和所提供的鉴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严把初审关,对符合条件的材料必须上传到河南省工伤认定鉴定系统,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坚决杜绝虚假材料上传到系统。各县区人社部门、市直所属单位于9月21日—30日集中在网上上传材料,9月30日之前将所受理材料上传完毕。对符合鉴定要求的,统一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发给鉴定受理通知单。
对于初步鉴定结论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县区人社部门将根据需要对所申报相关病历资料真实性进行再次核查,发现有虚假材料者,取消初步鉴定结论,并按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具体鉴定方案、手机申报流程和表格可登录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和下载。